发布时间:2025-04-04 11:44:40 来源:重大新闻网 作者:茉莉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工业用电价格有所调整具体内容如下各工业用户: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4〕574号),今年12月至明年1月,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的价格有所调整,具体如下:取消冬季早尖峰时段(09:00-11:00),保留冬季晚尖峰时段(18:00-20:00),尖峰电价时长由每天4个小时下调为2个小时,尖峰电价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请各企业科学安排生产,精准主动避峰,共同助力度冬期间电力供需平衡。来源|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苍梧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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